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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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中國銀監會近日表示,將放寬對小額貸款金融公司的限制,鼓勵更多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擴大非金融企業設立小貸公司的試點範圍,由原先的北京、上海、天津與成都,擴展至廣州、南京、重慶與武漢等10個城市。
中國銀監會修訂《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增加了主要出資人類型,允許非金融企業作為主要出資人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以鼓勵更多具有消費金融優勢資源,和分銷渠道的民間資本進入消費金融領域。
消費金融擴大民營
中國銀監會表示,允許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00億元人民幣、主營業務為提供適合消費貸款業務產品的境內各種所有制非金融企業作為主要出資人,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此外,降低主要出資人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由50%降為30%;又會放開營業地域限制,允許其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逐步開展異地業務。另外,又將消費金融公司發放消費貸款的額度上限由「借款人月收入5倍」修改為「20萬元人民幣」,充分體現其功能定位,增強業務可操作性。
增10城市參與試點
在深入推動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工作方面,銀監會指,經國務院同意,將新增瀋陽、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漢、廣州、重慶、西安、青島等10個城市參與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工作。此外,根據CEPA相關安排,合格的香港和澳門金融機構可在廣東,包括深圳,試點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擴大試點掌握「一地一家」的原則,將可新增12家試點機構。
2009年7月銀監會頒布的《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稱,為試點消費金融公司的准入、監管和規範經營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此後,經銀監會批准,北京、天津、上海、成都4地先後各設立1家消費金融公司進行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