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近几年发展迅猛,数量成倍增加。近日,据央行公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839家,贷款余额8191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268亿元。从2008年底的不到500家,到2013年底的7839家,短短5年小贷公司增长达14.6倍之多。对此,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小贷公司涉足金融领域,但至今没明确的监管机构,这是导致其野蛮生长、发展有限甚至寿命不长的主要因素,因此,组建一个配套监管小贷公司的机构是非常迫切且必要的。
“普惠金融已经被写入党纲,而2013年底以来的监管当局的各种表态也传递着对包括小贷公司在内的民营金融的重视,但是法律法规不是一蹴而就的,相信相关的监管政策将会在2014年逐步出台。”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的银行业分析师告诉记者,众所周知,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社会资金,资金来源只有所有者权益、捐赠资金和单一来源的批发资金三个途径,因此,长期的“只贷不存”造成其资金来源极窄。再加上业务的单调,无法从外界吸引有知识技能的人才,金融管理水平难以提高,无疑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小贷公司近年的野蛮生长竟然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限制,单靠自律公约而造成的倒闭事件数不胜数,极大的损害了行业的良性发展。
上述人士表示,为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大发展,需要内外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一是要尽快完善能覆盖小额贷款公司的配套法律法规,让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在法律上加强对其经营情况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其业务行为,防范风险。二是针对其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如放松资本金来源限制、转为村镇银行的条件限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让民间信贷真正走向合法、健康发展的道路,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
一家股份制银行的高层向记者表示,小贷机构发展这么多年,其社会地位已经不容忽视,他们能做信用贷款、发行理财产品等银行做的业务,也有基金、信托等业务牌照,但他们并不归银监会管,也不归证监会管,只需在工商局取得经营牌照就能成立公司,这是其发展不规范的最大限制因素。
“其征信系统也不从属于央行,而是各个小额贷款公司自己说了算,部分客户的征信记录在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并不通用,一定程度上,对一些亟待融资的客户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上述银行高层表示。
“我们呼吁更多智慧型的监管,一方面疏导认识到这个行业模式合理性,解决非常迫切社会需求的发展动因,与此同时又要看到其中相应的一些风险,并且能够通过很有前瞻性的一些监管框架和细则,能够规避这些风险。”宜信高层向记者表示。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曾公开表示,监管当局应正视小贷机构在金融业的地位,在小贷公司和小额信贷的发展过程中,最主要的就是小额信贷组织的合法身份问题和为它们开辟资金来源的问题。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2月31日,小贷公司从业人员9.51万,实收资本7133.39亿元。贷款余额排前三位的省份分别是:江苏1142.9亿元、浙江899.85亿元、四川520.09亿元。而数量最多的三个省份分别为:江苏、辽宁和内蒙古,分别是573家、533家、484家,相比2013年9月30日的统计数据,辽宁省一跃挤进三甲排名全国第二,而安徽省则被挤出前三。
据此前央行数据,截至今年9月30日,小贷公司从业人员8.62万,实收资本6658.95亿元。数量最多的三个省份分别为:江苏、内蒙古和安徽,分别是555家、473家、464家。贷款余额排前三位的省份分别是:江苏1127.56亿元、浙江862.95亿元、四川480.74亿元。